袁宏道(公元一五七八──一六一零)字中郎,号石公,明公安(今湖北公安县)人。 年十六做学生的时候,就在城南组织了一个社团,自己做首领。 常写作诗歌古文,在本地有了一点声名。 他和他的哥哥宗道(伯修),弟弟中道(小修),被当时人称为「三袁」。 万暦二十年(公元一五九二)举进士,选为吴县知县。 他做官清廉,遇事处理得快捷,因此政务清闲,天天和士大夫们谈诗说文。 以后做到吏部考功员外郎,拟订「岁终考察群吏法」,成为明末的定制。 后来因病辞职,在湖北的沙市修建了一座「砚北楼」,他住在里面专门著述,但不久就死了。 他们兄弟三人,对于当时的复古文学,都极力反对,主张诗文以清新轻俊,出自性灵为主。 一时学者都乐于从其风格,称他们所写的诗文为「公安体」。 着有《敝箧集》、《锦帆集》、《解脱集》、《瓶花斋集》、《潇碧堂集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