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亮吉(公元一七四六——一八〇九)字君直,一字稚存,號北江,清陽湖(今江蘇武進縣)人。六歲死了父親,家貧,初以副貢生供職安徽督學朱筠的幕下。他事母至孝,在回家的路上,聽到母親死了的消息,就號啕大哭起來,以致失足掉在水裏,飄游了好幾里路遠,才被人救起。以後每遇忌日,就自己禁食。乾隆五十五年(公元一七九〇),考中進士第二名,那時他已四十五歲,被任為編修,後改任貴州視學官。嘉慶元年(公元一七九六)他曾上書論時事,指斥當時大臣們的醜惡,觸怒了清仁宗(顒琰),因即被捕,遣戍於新疆的伊犂。第二年遇大赦,才得回來,乃自號「更生居士」。從此游山玩水,歷經嵩、華、黃山等處。他是清代的駢文大家,作品輕俏清新,世稱「常州體」。所著詩文有《卷施閣集》,後人合其他遺著輯為《洪北江全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