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綱(公元一〇八三——一一四〇),邵武(今屬福建省邵武縣)人。宋徽宗政和二年進士。靖康元年(公元一一二六),他鎮守東京汴梁(今河南省開封市),擊退了金兵的入侵。南宋初期曾任宰相,規畫革新內政,以增強抗金的力量;後來遭到朝廷中主和派的排擠,被迫罷相流放。他一生憂國憂民,以天下安危為己任,留下了一些富有愛國思想的作品。
建炎二年(公元1128),李綱為相七十日,罷相流放鄂州(今湖北省武昌市)。四年後,太學生陳東等向朝廷上書請命,要求讓李綱官復原職,事情失敗,陳東也因此被殺,這時的李綱處境更加艱險。這首詩寫於紹興二年(公元1132),是他謫居時心境的真實寫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