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曰︰「鱼,我所欲也,熊掌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亦我所欲也,义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孟子曰︰「鱼,我所欲也,熊掌1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2,舍3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4亦我所欲也,义5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6也;死亦我所恶7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8有所不辟也。孟先生说︰「鱼是我所喜爱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;这二者不能一起获得时,当然是不要鱼而要熊掌的了。生命也是我喜爱的,正义也是我所喜爱的;这二者不能一起获得时,当然是不要生命而要正义的了。「生命也是我所喜爱的,但我所喜爱的东西之中有比生命为更可喜爱的,因此我不去随随便便地只要生命;死亡也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东西之中有比死亡为更可厌恶的,因此我对于有的灾祸并不躱避。
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,何不为也?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,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9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,何不为也?由是10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,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11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如果是人所喜爱的东西,没有比生命为更可喜爱的了,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、维持生命的方法和手段,又有什么是不能采用的呢?要是人所厌恶的东西,没有比死亡为更可厌恶的了,那么凡是可以避免灾祸、祛除患难的方法和手段,又有什么是不能去作的呢?「凭借着这么一种办法,就可以活下去,然而这类办法中有的居然不被采用;凭借着这么一种办法,就可以避免灾祸,然而这类办法中有的居然不受施行。这样可知,人所喜爱的东西之中有比生命更为喜爱的,人所厌恶的东西之中也有比死亡为更可厌恶的。这种认识,不仅是人格高尚的人才有,其实人人都有,不过人格高尚的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。
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嘑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;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。万钟于我何加焉?一箪12食,一豆羹13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嘑14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15弗受;蹴16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17也;万钟18则不辩礼义而受之。万钟于我何加19焉?「一篮饭,一钵汤,对一个又饿又渴的人说来,乃是有了就能活、没有就会死的最要紧的东西。但如果施舍者用一种轻蔑的咄啐唤人的态度来给人,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也宁可饿死而不会接受;如果施舍者甚至用脚踢过去给人,那就连叫化子都会宁可饿死而不甘忍受这种侮辱的。「然而人们对于万钟之禄的尊荣,却大都会不问是非、不顾廉耻地就甘心接受了!实在说来,万钟之禄对我究竟有些什么好处呢?
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,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」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20、所识穷乏者得我与21?乡22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,是亦不可以已23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24。」是为了房子的漂亮吗?是为了太太姨太太的享用吗?是为了要使倒霉的亲戚朋友全都感激我吗?「过去宁肯饿死也不接受的,现在居然为了房子的漂亮而甘愿接受;过去宁肯饿死也不接受的,现在居然为了太太姨太太的享用而甘愿接受;过去宁肯饿死也不接受的,现在居然为了要使倒霉的亲戚朋友全都感激我而甘愿接受──难道这些欲望竟是不能停止、不可放弃的么?这就叫做丢掉了自己的真正意志,丢掉了自己那种最值得宝贵的人格的尊严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