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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曰︰「魚,我所欲也,熊掌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魚而取熊掌者也。生亦我所欲也,義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於生者,故不為苟得也;死亦我所惡,所惡有甚於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孟子曰︰「魚,我所欲也,熊掌1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23魚而取熊掌者也。4亦我所欲也,5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於生者,故不為苟得6也;死亦我所7,所惡有甚於死者,故8有所不辟也。
孟先生說︰「魚是我所喜愛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;這二者不能一起獲得時,當然是不要魚而要熊掌的了。生命也是我喜愛的,正義也是我所喜愛的;這二者不能一起獲得時,當然是不要生命而要正義的了。「生命也是我所喜愛的,但我所喜愛的東西之中有比生命為更可喜愛的,因此我不去隨隨便便地只要生命;死亡也是我所厭惡的,但我所厭惡的東西之中有比死亡為更可厭惡的,因此我對於有的災禍並不躱避。
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,則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,則凡可以辟患者,何不為也?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,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,所惡有甚於死者。非獨賢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,則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9?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,則凡可以辟患者,何不為也?由10則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,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,所惡有甚於死者。非獨賢者有是心也11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。
如果是人所喜愛的東西,沒有比生命為更可喜愛的了,那麼凡是可以保全生命、維持生命的方法和手段,又有什麼是不能採用的呢?要是人所厭惡的東西,沒有比死亡為更可厭惡的了,那麼凡是可以避免災禍、祛除患難的方法和手段,又有什麼是不能去作的呢?「憑藉着這麼一種辦法,就可以活下去,然而這類辦法中有的居然不被採用;憑藉着這麼一種辦法,就可以避免災禍,然而這類辦法中有的居然不受施行。這樣可知,人所喜愛的東西之中有比生命更為喜愛的,人所厭惡的東西之中也有比死亡為更可厭惡的。這種認識,不僅是人格高尚的人才有,其實人人都有,不過人格高尚的人能夠不喪失它罷了。
一簞食,一豆羹,得之則生,弗得則死。嘑爾而與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爾而與之,乞人不屑也;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。萬鍾於我何加焉?12食,一豆羹13,得之則生,弗得則死。14爾而與之,行道之人15弗受;16爾而與之,乞人不屑17也;萬鍾18則不辯禮義而受之。萬鍾於我何加19焉?
「一籃飯,一鉢湯,對一個又餓又渴的人說來,乃是有了就能活、沒有就會死的最要緊的東西。但如果施捨者用一種輕蔑的咄啐喚人的態度來給人,就是一個普通老百姓也寧可餓死而不會接受;如果施捨者甚至用腳踢過去給人,那就連叫化子都會寧可餓死而不甘忍受這種侮辱的。「然而人們對於萬鍾之祿的尊榮,卻大都會不問是非、不顧廉恥地就甘心接受了!實在說來,萬鍾之祿對我究竟有些什麼好處呢?
為宮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識窮乏者得我與?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,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謂失其本心。」為宮室之美、妻妾之20、所識窮乏者得我與2122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,是亦不可以23乎?此之謂失其本心24。」
是為了房子的漂亮嗎?是為了太太姨太太的享用嗎?是為了要使倒霉的親戚朋友全都感激我嗎?「過去寧肯餓死也不接受的,現在居然為了房子的漂亮而甘願接受;過去寧肯餓死也不接受的,現在居然為了太太姨太太的享用而甘願接受;過去寧肯餓死也不接受的,現在居然為了要使倒霉的親戚朋友全都感激我而甘願接受──難道這些慾望竟是不能停止、不可放棄的麼?這就叫做丟掉了自己的真正意志,丟掉了自己那種最值得寶貴的人格的尊嚴。」

導賞

《魚我所欲也》章,選自《孟子‧告子上》,提出在「生」和「義」不能兼顧的情況下,應該捨生取義的觀點,並進一步指出這是每個人都有的「本心」,那些見利忘義的人,只不過是喪失了他們的「本心」而已。
文章第一段,作者以一個生活常理為喻,把生命比作魚,把義比作熊掌,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,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,藉此引出了「捨生取義」這個全篇的中心論點。簡單比喻之後,作者便立刻切入正題,對這個論點進行具體的分析與闡釋。由「生亦我所欲」至「故患有所不辟也」,作者是從正面闡述論證義比生命更珍貴,喜生惡死乃人之常情,在二者不可兼得的情況下,應該捨生取義;由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」至「所惡有甚於死者」,作者則從反面假設,帶出人之能捨棄生命而無悔者,必有更重要更可貴者,那就是「義」了,以此緊扣主題。接着,作者進一步指出「非獨賢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」,人人都有向善之心,只是「賢者」能夠保有「是心」(即本心)而已。
至第二段,作者承接上文,先以「一簞食,一豆羹」為事例,指出一般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「嗟來之食」一事,論證捨生取義,是人之本心。接着,作者又列舉第二個事例,由「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」至「所識窮乏者得我與」,以「不辯禮義」接受「萬鐘」之事,說明世間亦有輕義貪利之徒。最後一節,由「鄉為身死而不受」至「此之謂失其本心」,作者則從反面論證,說明貪利之由,就是失其本心。
本篇節選自《孟子‧告子上》。《告子上》的主要內容是闡明「性善說」,指出「人性之向善也,猶水之就下也。」又謂「惻隱之心,人皆有之;羞惡之心,人皆有之;恭敬之心,人皆有之;是非之心,人皆有之」。這種向善的天性,就是本篇反覆論證的「本心」。正如朱熹在《孟子集注》中指出:「本心,謂羞惡之心。此章言羞惡之心,人所固有。」
《孟子》一書是孟子晚年與弟子共同編纂的,雖然也用對話或答問的方式,但記載說話的文字多了,闡說的篇幅也較長,其篇章結構,以至言辭文釆,與早期「語錄體」的著作《論語》比較,《孟子》的文章顯得更為完整、生動,亦更富文學色彩。
孟子的文章,精於說理,邏輯性強,又善用比喻和例證,甚具說服力。《魚我所欲也》章雖為選段,也體現了這些特點。開篇即以魚與熊掌作比喻,說明生與義的取捨。次段再以「一簞食,一豆羹」為例,證凡人皆能捨生取義,緊扣上文。

孟子的文章,另一個特色是氣勢磅礴。本篇大量運用排比句式,如「生,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於生者,故不為苟得也;死,亦我所惡,所惡有甚於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」又如:「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。」使文章讀起來節奏感強,富於文采,亦增加文章氣勢。
其次,本篇還大量運用了對比的手法,如把魚與熊掌對比,把生與義作對比,把「鄉為」與「今為」作對比,透過互相比較,將道理說得更加清楚,給人的印象特別深刻,亦加強了文章的說服力。
孟子的文章,堪稱說理散文之典範。寫作說理文,如能多讀孟子,定必有所增益。

作者/出處

《孟子》

《孟子》一書,有以為是孟子自撰,有以為是其門人所記,《漢書‧藝文志》列入儒家類,今存七篇。宋以後列於經部,朱熹將它與《論語》、《禮記》的〈大學〉和〈中庸〉篇合成《四書》,為之作注,從此成儒家經典。

孟子,生於周烈王四年,卒於周赫王二十六年(西元前三七二──二八九)。名軻,鄒(今山東鄒縣)人,戰國時代大思想家。孟子受業於子思的門人,是繼孔子後儒家學派的代表人物。孟子身處戰亂的時代,提倡「民貴君輕」,主張推行「王道」,可是不被諸侯所採納,於是退而講學著述。

《孟子》的文章,長於辯論,善用譬喻,氣勢磅礴,感情奔放,對後世散文有很大影響。通行注本有東漢趙歧《孟子章句》、宋孫奭《孟子注疏》、朱熹《四書集注》和清焦循《孟子正義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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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
《中國文學古典精華》,商務印書館(香港)有限公司

創作背景

本篇節選自《孟子・告子上》。《告子上》的主要內容是闡明「性善說」,指出「人性之向善也,猶水之就下也。」又謂「惻隱之心,人皆有之;羞惡之心,人皆有之;恭敬之心,人皆有之;是非之心,人皆有之」。這種向善的天性,就是本篇反覆論證的「本心」。正如朱熹在《孟子集注》中指出:「本心,謂羞惡之心。此章言羞惡之心,人所固有。」

資料來源:
張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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