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曰︰「魚,我所欲也,熊掌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魚而取熊掌者也。生亦我所欲也,義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於生者,故不為苟得也;死亦我所惡,所惡有甚於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孟子曰︰「魚,我所欲也,熊掌1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2,舍3魚而取熊掌者也。生4亦我所欲也,義5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於生者,故不為苟得6也;死亦我所惡7,所惡有甚於死者,故患8有所不辟也。孟先生說︰「魚是我所喜愛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;這二者不能一起獲得時,當然是不要魚而要熊掌的了。生命也是我喜愛的,正義也是我所喜愛的;這二者不能一起獲得時,當然是不要生命而要正義的了。「生命也是我所喜愛的,但我所喜愛的東西之中有比生命為更可喜愛的,因此我不去隨隨便便地只要生命;死亡也是我所厭惡的,但我所厭惡的東西之中有比死亡為更可厭惡的,因此我對於有的災禍並不躱避。
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,則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,則凡可以辟患者,何不為也?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,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,所惡有甚於死者。非獨賢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,則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9?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,則凡可以辟患者,何不為也?由是10則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,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,所惡有甚於死者。非獨賢者有是心也11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。如果是人所喜愛的東西,沒有比生命為更可喜愛的了,那麼凡是可以保全生命、維持生命的方法和手段,又有什麼是不能採用的呢?要是人所厭惡的東西,沒有比死亡為更可厭惡的了,那麼凡是可以避免災禍、祛除患難的方法和手段,又有什麼是不能去作的呢?「憑藉着這麼一種辦法,就可以活下去,然而這類辦法中有的居然不被採用;憑藉着這麼一種辦法,就可以避免災禍,然而這類辦法中有的居然不受施行。這樣可知,人所喜愛的東西之中有比生命更為喜愛的,人所厭惡的東西之中也有比死亡為更可厭惡的。這種認識,不僅是人格高尚的人才有,其實人人都有,不過人格高尚的人能夠不喪失它罷了。
一簞食,一豆羹,得之則生,弗得則死。嘑爾而與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爾而與之,乞人不屑也;萬鍾則不辯禮義而受之。萬鍾於我何加焉?一簞12食,一豆羹13,得之則生,弗得則死。嘑14爾而與之,行道之人15弗受;蹴16爾而與之,乞人不屑17也;萬鍾18則不辯禮義而受之。萬鍾於我何加19焉?「一籃飯,一鉢湯,對一個又餓又渴的人說來,乃是有了就能活、沒有就會死的最要緊的東西。但如果施捨者用一種輕蔑的咄啐喚人的態度來給人,就是一個普通老百姓也寧可餓死而不會接受;如果施捨者甚至用腳踢過去給人,那就連叫化子都會寧可餓死而不甘忍受這種侮辱的。「然而人們對於萬鍾之祿的尊榮,卻大都會不問是非、不顧廉恥地就甘心接受了!實在說來,萬鍾之祿對我究竟有些什麼好處呢?
為宮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識窮乏者得我與?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,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謂失其本心。」為宮室之美、妻妾之奉20、所識窮乏者得我與21?鄉22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,是亦不可以已23乎?此之謂失其本心24。」是為了房子的漂亮嗎?是為了太太姨太太的享用嗎?是為了要使倒霉的親戚朋友全都感激我嗎?「過去寧肯餓死也不接受的,現在居然為了房子的漂亮而甘願接受;過去寧肯餓死也不接受的,現在居然為了太太姨太太的享用而甘願接受;過去寧肯餓死也不接受的,現在居然為了要使倒霉的親戚朋友全都感激我而甘願接受──難道這些慾望竟是不能停止、不可放棄的麼?這就叫做丟掉了自己的真正意志,丟掉了自己那種最值得寶貴的人格的尊嚴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