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居易,生于唐代宗大历七年,卒于唐武宗会昌六年(七七二──八四六)。 字乐天,晚号香山居士,祖籍太原(今山西太原),后迁居下邽(今陕西渭南)。 自幼聪慧,刻苦读书。 唐德宗贞元十六年(七九九)进士,初任校书郎,历任翰林学士、左拾遗,因敢言直谏,上疏亟论宰相武元衡被盗杀事,为当政者所忌,贬为江州(今江西九江)司马。 其后历任忠州、杭州、苏州刺史,官至刑部尚书,晚年退居洛下,崇奉佛法。
白居易是中唐大诗人,与元稹齐名,并称「元白」。 他提倡「文章合为时而著,歌诗合为事而作」,反对「嘲风雪,弄花草」的文学,强调《诗经》的美刺传统和杜甫的创作精神。 白诗的特色是语言浅俗,使老妪、儿童都能解读,讽谕诗《秦中吟》及《新乐府》是其中的代表。 晚年写了不少闲适诗和感伤诗。 有明万历三十四年(一六〇六)马元调刊本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。《賦得古原草送別》選自《全唐詩》卷四百三十六,一作《古原草》,為白居易少年時代之作。所謂「賦得」,凡指定、限定的詩題,按例須在題目上加「賦得」二字。據說此詩是作者準備應考時的習作,故也加「賦得」二字。本詩描寫古原上離離春草的景象,寄託了送別友人的深摯情意。作者從《楚辭‧招隱士》的兩句詩裏找到了芳草與送別的聯繫,詩的前半寫草,暗寓送別;後半寫別,不離春草。情景交融,虛實並舉,意境渾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