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丕,生於漢靈帝中平四年,卒於魏文帝黃初七年(一八七──二二六)。字子桓,沛國譙(今安徽亳縣)人,三國曹魏的建立者。曹丕是漢丞相曹操次子,曹操晉位魏王後,丕被立為魏王嗣子。曹操死後,丕繼位為丞相,並襲魏王位。漢獻帝延康元年(二二〇),廢獻帝自立為帝,國號魏,改元黃初。他追慕漢文帝的無為而治,在位期間,推行節約政策,以求社會安定。
曹丕自幼嫻於弓馬,博覽群書,尤愛文學。與父操及弟植都是建安時期文壇的重要人物。他在文學創作和理論的發展上都有重要建樹,他的《典論・論文》是我國現存最早的文學批評專篇。文中提出「文章經國之大業,不朽之盛事。」認為立言、立功與立德有同等的價值,確定了文學和學術在中國文化的地位。著有《典論》五卷、《魏文帝集》二十三卷。《燕歌行》選自《文選》卷二十七,是現存最早最完整的七言詩。《燕歌行》本是樂府舊題,屬《相和歌‧平調曲》。曹丕以此舊題填上新詞有二首,此處選其中一首。此詩以一個年輕女子的口吻,抒發對遠遊不歸的丈夫的思念。作者以候鳥之南歸怨遊子之不返,以牽牛、織女二星的相隔作比興,帶出人間聚少離多無可奈何的心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