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乃根據元代蒙古人脫脫(公元一三一四——一三五六)主修的《宋史》及南宋人章穎(公元一一四一——一二一八)所著《南渡十將傳》中的《岳飛傳》改寫而成,改寫者姓名不詳。
岳飛(公元1103——1142)是南宋抗金名將,著名民族英雄。他出身貧寒,但自幼聰敏過人,少年時就抱有遠大的志向和高尚的節操,立志以身報國。宋徽宗宣和四年開始應募從軍,參與抗遼、抗金的戰役。宋欽宗靖康二年,金人破京城,擄去徽、欽二帝,北宋遂亡。次年,宋高宗趙構於南京(今河南省商丘市南)稱帝,建立南宋。岳飛所率大軍南征北伐,多次收復失地,戰功彪炳,震懾金人,被稱為「岳家軍」。紹興十年,岳飛在朱仙鎮之戰取得大捷,有望直搗黃龍,惜宋高宗懷有私心,恐防失去帝位,於是以金字牌詔岳飛班師回朝,岳飛無奈回到京城臨安,及後被秦檜誣陷,用「莫須有」之名將他入罪。到宋孝宗時始得昭雪,謚武穆。宋寧宗時追封為鄂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