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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飛之少年時代 

岳飛,字鵬舉,相州湯陰人也。生時,有大禽若鵠,飛鳴室上,因以為名。未彌月,河決內黃,水暴至,母姚氏抱飛坐巨甕中,衝濤乘流而下,及岸,得不死。岳飛,1鵬舉,相州湯陰人也2。生時,有大禽若鵠3,飛鳴室上,因以為名4。未彌月5河決內黃6水暴至7,母姚氏抱飛坐巨8中,衝濤乘流而下,及岸9,得不死。
飛少負氣節,沉厚寡言。天資敏悟,強記書傳,尤好《左氏春秋》及孫吳兵法。家貧,拾薪為燭,誦習達旦不寐。生有神力,未冠,能挽弓三百斤。學射於周同。同射三矢,皆中的,以示飛;飛引弓一發,破其筈;再發,又中。同大驚,以所愛良弓贈之。飛由是益自練習,盡得同術。飛少負氣節10,沉厚寡言。天資敏悟,強記書傳11尤好《左氏春秋》及孫吳兵法12。家貧,拾薪為燭13,誦習達旦不14。生有神力,未冠15,能16弓三百斤。學射於周同17。同射三18皆中的19以示飛20;飛引弓一發,破其筈21;再發,又中。同大驚,以所愛良弓贈之。飛由是益自練習22盡得同術23
未幾,同死,飛悲慟不已。每值朔望,必具酒肉,詣同墓,奠而泣;又引同所贈弓,發三矢,乃酹。父知而義之,撫其背曰︰「使汝異日得為時用,其殉國死義乎?」應曰︰「惟大人許兒以身報國家,何事不可為!」未幾,同死,飛悲慟不已24每值朔望25必具酒肉2627同墓,奠而泣28;又引同所贈弓,發三矢,乃酹29。父知而30之,撫其背曰︰「使汝異日得為時用31其殉國死義乎32?」應曰︰「惟大人許兒以身報國家33,何事不可為!」

導賞

本篇記述岳飛出生時的不尋常際遇,以及少年時學文習武的事跡,反映他聰敏過人、刻苦學習、尊師重道、忠義仁厚,並早已立下以身報國的大志。
第一段記岳飛名字的由來及幼年的奇遇。岳飛出生時,有像天鵝的大鳥在屋上飛鳴,父母因而給他取名為「飛」,字「鵬舉」。他還未滿月就遇上水災,母親抱着他坐在巨甕中,乘急流而下,最終幸得脫險,逃過一劫。這些特別的經歷,似乎預示他將來會有一番作為。
第二段主要寫岳飛天資聰敏、勤奮好學。他「強記書傳」,特別喜歡研習歷史典籍及孫吳兵法。雖然家貧,但能克服困難,以薪代燭作照明,勤奮誦讀至通宵達旦。又天生神力,還未成年就「能挽弓三百斤」。周同教他射箭,連發三矢皆中的,而他所射兩箭,均射穿周同的箭尾。其習武天分,令周同大為讚歎,周同於是以良弓相贈,他因此更加努力練習而盡得周同真傳。由此可見,岳飛雖然出身貧寒,但少年時已抱有不凡的志氣,積極學文習武,以致日後能成為一代名將。
第三段寫岳飛尊師重義,並早有盡忠報國的抱負。周同去世後,岳飛不忘師恩,每逢初一、十五必定「具酒肉」,「詣同墓」,「奠而泣」,又用周同所贈良弓發三箭,再灑酒祭奠,可見他一直懷念和尊敬恩師,而且時刻勤於練習射箭,沒有辜負恩師周同的教導。岳飛又向父親表示,假如將來國家需要任用他,定當「以身報國家」,足見岳飛自小已有忠心報國的高尚情操。
作者善於取材,精選代表性的事件,以凸顯主題。文章通過記述岳飛名字的由來、遇水災脫險、學文習武、祭奠恩師,以及和父親的對話,立體呈現他學文習武的天賦,勤奮好學、厚重沉實的個性,尊師重義、忠孝兩全的人品,以及以身報國的大志。讓我們了解到,岳飛之所以成為一代民族英雄,絕非偶然。
文章所記的事不少,但事與事之間過渡自然,作者用了「生時」、「未彌月」、「少負」、「未幾」、「每值朔望」做串聯,以時間之推移,展開敍述,脈絡清晰,過渡俐落。文章內容,往往有巧妙的呼應。如第二段首句「飛少負氣節,沉厚寡言」,有統領第二、第三段的作用,這兩段記述岳飛學文、習武、祭師,都不記其言,正是他「沉厚寡言」的寫照;第三段最後一句「惟大人許兒以身報國,何事不可為」,正好呼應了上文的「少負氣節」。文章針線之綿密,於此而見一斑。
本篇文字精煉,如「水暴至」,一個「暴」字,就形象地寫出洪水來得突然,而且水流湍急;又如「衝濤乘流而下」,「衝」、「乘」二字生動寫出水勢之大,逃難之凶險;又如「同大驚」,一個「驚」字,既直接點出周同的神情,也側寫岳飛射箭的天分。作者通過簡短的敍述,即能寫活人物,帶出豐富的意涵。例如記岳飛學射於周同一小段,只用「同射三矢,皆中的」幾字,已展現周同箭術之高明;用「以所愛良弓贈之」一句,即寫出他對岳飛的欣賞和鼓勵。又如記岳飛與父親的一段對話,用「父知而義之」寫父親對岳飛尊師的讚賞,以反映父親平日對他的教導;用「撫其背」一個動作,就活現了慈父愛子的形象;「惟大人許兒以身報國家,何事不可為」一句,便寫出岳飛自小已懷有報國之心,也反映他對父親的孝敬,忠孝兩全。兩段簡短的記述,既寫岳飛習武的天賦和報國之志,也寫活了良師、慈父對他的栽培與期許。
此外,文章多用短句,兩字、三字句比比皆是,如「及岸,得不死」,「皆中的,以示飛」,「再發,又中」,「詣同墓,奠而泣」,「發三矢,乃酹」。大量短句的運用,使文章節奏明快、爽朗。

查閱次數:1751
資料來源:
朗讀:中國語文課程建議篇章,香港教育局(粵、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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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釋:中國語文課程建議篇章,香港教育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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譯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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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賞:中國語文課程建議篇章,香港教育局(文)、李婉華(粵)、程廣寛(普)

作者/出處

佚名

本文乃根據元代蒙古人脫脫(公元一三一四——一三五六)主修的《宋史》及南宋人章穎(公元一一四一——一二一八)所著《南渡十將傳》中的《岳飛傳》改寫而成,改寫者姓名不詳。

查閱次數:444
資料來源:
中國語文課程建議篇章,香港教育局

創作背景

岳飛(公元1103——1142)是南宋抗金名將,著名民族英雄。他出身貧寒,但自幼聰敏過人,少年時就抱有遠大的志向和高尚的節操,立志以身報國。宋徽宗宣和四年開始應募從軍,參與抗遼、抗金的戰役。宋欽宗靖康二年,金人破京城,擄去徽、欽二帝,北宋遂亡。次年,宋高宗趙構於南京(今河南省商丘市南)稱帝,建立南宋。岳飛所率大軍南征北伐,多次收復失地,戰功彪炳,震懾金人,被稱為「岳家軍」。紹興十年,岳飛在朱仙鎮之戰取得大捷,有望直搗黃龍,惜宋高宗懷有私心,恐防失去帝位,於是以金字牌詔岳飛班師回朝,岳飛無奈回到京城臨安,及後被秦檜誣陷,用「莫須有」之名將他入罪。到宋孝宗時始得昭雪,謚武穆。宋寧宗時追封為鄂王。

本文屬於人物傳記,此體裁主要記述人物的生平事跡,並以史實為根據,可以記述人的一生,也可只記述人物某一階段的生活。本文乃記述岳飛少年時的事跡,道出他早有以身報國的大志。

資料來源:
中國語文課程建議篇章,香港教育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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