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植(公元一九二──二三二),字子建,三国魏武帝曹操的第三子,文帝曹丕的弟弟。聪明颖悟,十岁即能作文,甚得曹操喜爱,因此也极为曹丕忌恨,数次设计,使曹植失掉父亲的欢心。曹丕篡汉即位后,仍一再想杀害曹植,某次曾限他七步成诗,他立即作成,用煮豆燃箕来讽刺曹丕逼迫兄弟太甚,曹丕感动,没有加害,但仍百计折磨他,封为东阿王,不久改封陈王,封王即说必须住在封地却又不得过问政事,等于放逐流徙,因此忧愤得病而死。谥思,世称陈思王。曹植诗才极高,东晋大诗人谢灵运曾称赞他说:天下才共一石,子建独得八斗。他的诗,风格劲秀,辞藻富丽,音节谐婉,是中国文学史上汉诗以后、魏晋诗以前的「建安黄初诗」的代表作品,他本人更得算是古今有数的名家。着有《曹子建集》。
據《世說新語》中說,曹丕做了皇帝以後,對父親曹操在生時一直偏愛才華出眾的弟弟曹植總是心懷忌恨,於是故意令曹植在七步內作詩一首,不成就要殺掉他。語音未落,曹植便說出六句詩來;因被限定在七步內作成此詩,故後世稱之為《七步詩》。此詩取材於日常生活接觸的事物,但是一語相關,道盡兄弟相殘的可怕。曹丕聽了這首詩後,深有慚色,因此打消了殺害兄弟的念頭,可見出色文學作品的感人肺腑,發人深省,並非舞文弄墨,自詡文彩。